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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擅自转包果园惹来纠纷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23票  浏览28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6月23日 12:42

  此时,临江镇专以贩运水果而致富的刘平获悉了镇政府接管纽塘果园的消息,他决定自己单独承包果园。经过几轮协商,临江镇政府就将《山地承包合同》(共三份合同)全部转包给了刘平。除了将承包费上缴给镇政府外,合同没有更改其它的内容。

  “因为纽塘果园场当时成了一个烂摊子,有人接手大家自然高兴,所以也就没有人想到合同上‘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包或转租山地,更不得买卖山地,否则按违约论处’的约束条款,所以村民也没有站出来质疑此事。”记者采

  访中,纽塘村不少村民、粮油公司、临江镇镇府以及后来接手的承包人刘平都认同这个说法。

  纷争:村民维权要求收回果园

  “别人做不好的事,我刘平就要做好,我要证实自己的能力!”雄心勃勃的刘平接管了纽塘果园后,就将全家人都“**”在了纽塘果园上了,他让老父亲日夜驻守果园,把妻子也变成了帮工。

  “到了2006年,仅卖梨子这一项,就足可以抵交一年的上缴承包费6万元!”刘平说,“还有部分药材也可以开始产生效益。”经过刘平引进优良品种,改良土壤、挖井沟等种种措施,果园场悄悄发生了变化。

  在这段时间里,刘平与临江镇政府、果园所属地纽塘村村民都相处得很愉快。“我的果园不用人把守,也没有人敢偷敢抢。”自信的刘平说,“我与村民关系很融洽的。”

  然而,这种融洽到了2008年发生了改变。

  “村民联名上访,要求临江镇政府将纽塘果园退还给村民!”临江镇政府一位官员说,“村民的理由是,那份《山地承包合同》明明白白写清楚了‘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包或转租山地,更不得买卖山地,否则按违约论处’,镇政府无权在没征得村民的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将果园场接管并转包给他人。”

  对于村民的突然“发难”,临江镇政府可以说是“措手不及”。

  “我们不找刘平,刘平没有错!”纽塘村民说,“错在镇政府!所以我们要找镇政府!”

  “镇政府一时‘疏忽’,吃了‘哑巴亏’!”“镇政府是好心办坏事!”很多临江镇的干部对记者说。镇干部认为,当时临江镇政府是出于好意将纽塘果园这个烂摊子接了过来,因为谁都不敢惹它,如果当时镇政府请纽塘村村民签个字,同意临江镇政府接管并处置纽塘果园,村民一定会签字同意的。“没有经村民签字同意由镇政府接管果园并转包,真是一时‘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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