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擅自转包果园惹来纠纷
调解:赔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
“因为村民向镇政府提出收回纽塘果园的承包权,所以我也就没再对果园进行管理。”刘平告诉记者。
临江镇政府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纽塘村民在向镇政府提出收回果园的经营权后,镇政府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但村民坚持要收回果园,并开始向樟树市政府反映情况。为此,樟树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法制局局长邹瑞清为组长的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的调解,纽塘村民最终同意果园再由刘平承包经营九年,九年之后将果园退还给镇政府,镇政府再退还给纽塘村村民!”邹瑞清说,“村民是识大体的,他们能接受这个调解结果确实不容易。现在的问题是刘平向临江镇政府提出了两个赔偿方案,这让临江镇政府难以接受。”
据了解,刘平向临江镇政府提出的两个方案为:政府一次性支付现金337万元;或者一次性赔偿现金160万元,另外临江镇政府将芙塘水库无偿让他承包15年。
临江镇政府同意一次性赔偿了结此事,但不同意刘平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就此产生异议。于是,临江镇政府委托宜春市森林资源监测站及相关部门对纽塘果园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纽塘果园林木资源总价值为199万余元。但刘平并不认可这个评估结果,他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增加他六年经营期间投入资金的利息40万元、一家人的工资30万元、利润20万元,总计289万元。
临江镇政府只认可评估的199万余元,这199万余元里,还应扣除政府下拨给刘平六年的退耕还林款80万元,那么只剩余119万元。镇政府愿意在119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1万元。也就是说,临江镇政府答应支付刘平现金150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但刘平无法接受这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