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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年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细则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52票  浏览2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15日 15:16

    第十一条 综合试验站站长职责和要求

    1、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等动态变化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负责所在县/区(或市)以及至少附近3-5个主产县的苹果产业信息收集上报,这些信息包括常规数据、土壤信息、气象信息、病虫害发生信息、苹果物候期信息、生产成本信息、农户用药信息、肥水信息、产销信息、疫情和灾情、地方出台与产业有关的政策等。正常情况下按季度上报,每季度最后一周上报给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在应急或灾害情况下按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进行上报。

    2、开展苹果产业综合技术的试验、集成与示范。针对本地区产业出现的问题,与首席科学家和有关功能研究室岗位专家共同确定试验、示范有关技术(1-2项/年,有些技术需要连续多年的工作才能示范出效果),通过示范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

    3、负责联络附近优势苹果产区3-5个县的技术骨干,每县一名技术骨干形成一个小的团队。并从国家拨付给试验站的费用中每年提供给每名骨干0.5万左右的活动费用。

    4、负责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服务。经常到产区指导和调研,发现产业中的问题,并配合有关岗位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对周围几个县的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次,现场会不得少于3次。

    5、配合有关岗位专家进行试验示范,试验示范内容需要备案。试验示范的内容原则上在每年的年会(工作会议)中进行确定。

    6、试验站站长需要详细记录与本体系有关的工作,形成工作日志。试验站站长业务上对首席科学家负责,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技术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无故不报的视为脱岗,将停拨下年经费。

    7、试验站站长的考核在每年的年会中进行,考核由首席科学家领导的执行专家组进行。每实施年度的12月1-15日负责对综合试验站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解决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问题,并通过网络上传至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执行专家组按照站长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考核“德”,针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绩”,依据工作日志检查上岗考核“勤”,根据解决问题的情况考核“能”。

    8、试验站站长对国家下拨专项经费的开支负责,专款专用。试验站专项经费为试验站的试验、示范费,必须设立专账,严格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开支,每笔开支均需要站长签字方可报销。

    9、综合试验站站长在聘期内不得擅自出国考察,确因工作需要,需出国学习或参加会议者,应提前6个月向首席科学家提出书面申请,经报送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不影响所在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可办理出国手续。原则上一年中不得超过1次或累计在国外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并且出国前必须向首席科学家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的应及时报告,属于主动调离的应该在调离前3个月内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属于上级任命调离的,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告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并建议符合资格的人选。

    10、试验站站长的人事、党政关系均由依托单位负责,应该自觉接受依托单位的管理,积极参加依托单位的活动。站长应主动与当地农业行政和技术推广部门联系和配合,为当地苹果产业发展发挥核心、支撑和联络作用。同时,站长还应完成首席科学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执行专家组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执行专家组职责:在首席科学家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审核5年和年度任务规划、资金使用和调整、各岗位的5年及年度考核;在首席科学家的安排下,负责对各功能研究岗位进行定期、不定期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等,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整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安排的评估、决策和执行过程监管。

    2、针对苹果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首席科学家的带领和召集下,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联合攻关,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并组织实施或提出建议。

    3、负责对功能岗位和试验站的检查和考核;在首席科学家的召集下,不定期对部分功能岗位、试验站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每年12月份随同体系大会,在首席科学家的组织下,对各功能岗位和试验站进行考核。

    4、协调不同研究方向和领域间的相互合作和共同攻关,组织苹果生产重大技术的示范推广。

    第十三条 执行专家组的工作程序

    1、执行专家组在首席科学家的领导下,对体系重大事情进行决策和监督。三分之二人员到会方可开会,会议决策实行票决制,各项议题票决过半方算通过。遇到特殊情况,首席科学家有否决权。

    2、每五年周期开始的前一年和每年的12月下旬,在首席科学家带领和召集下,根据各功能岗位和研究室的调研情况,制定苹果产业技术体系的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确定各岗位任务。

    3、在首席科学家的召集和带领下,不定期的对部分功能岗位及试验站进行抽查和检查。

    4、每年12月下旬在首席科学家的召集下,负责召开体系内所有成员考核大会,同时确定布置各岗位下一年度的任务。

    第六章 任务确定及执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调研程序:每五年周期开始的前一年9月份,首席科学家组织本体系内的专家和站长,全面调查征集苹果产业技术用户的技术需求,提出需要解决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制定体系5年规划。

    每年11月份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各研究室、研究岗位、试验站深入调查产业存在问题,并提出产业技术需求,以便确定体系下年度任务。

    第十五条 调研对象:调研对象包括:中央(农业部种植业司)和主产区政府部门(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山东、河北、甘肃、山西、河南和辽宁省农业厅等)、推广部门(苹果主产省的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地方农技站、园艺站、植保站)、产业协会(山东省果业协会、陕西省果业协会等)、学术团体(中国园艺学会、苹果分会和苹果主产省的园艺学会等)、进出口商会(陕西华圣果业公司、山东复发中记等)、龙头企业(陕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海升果汁有限公司、山东中鲁果汁有限公司、烟台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天水长城果汁有限公司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西安果友协会等)等。

    第十六条 调研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执行专家组整理、提炼、分析、讨论完善后,提出苹果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五年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和分年度计划,上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委员会审议,由农业部审批下达执行。在年度调研的基础上,各岗位撰写下一年度的任务计划,汇总并经执行专家组审议,由首席专家签发实施和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国家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科学家根据农业部审批下达的苹果产业五年研发试验示范任务规划与分年度计划,制定苹果产业技术体系五年研究和试验示范任务分配方案,经执行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本体系内的每个功能研究室和每个研究岗位、综合试验站和试验站站长岗位。由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科学家与功能研究室及其建设依托单位、研究室主任和功能研究岗位、综合试验站及建设依托单位和站长分别签订任务委托合同。国家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建设依托单位和首席科学家与农业部签订任务书。

    第十八条 执行:国家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根据任务委托合同和任务书,开展相关苹果产业方面的研究与试验示范工作,并按照职责及任务委托合同和任务书约定,强化过程监督和管理,执行专家组或首席科学家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监督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功能研究岗位的配合情况;通过共同的目标和任务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首席科学家每两周组织体系有关人员,研讨苹果产业中阶段性出现的问题,商讨解决对策,并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实施。

    第十九条 信息反馈:执行过程中,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立项支持建议,促使相关基础研究成果与体系内的研究相互衔接。综合试验站收集、分析和整理本区域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信息和疫情、灾害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到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苹果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汇总论证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第七章 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工作台帐制度: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所有功能岗位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年底上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存档,首席科学家不定期对工作日志随机抽查。

    第二十一条 会议制度

    1、执行专家组会议: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每年不定期召开2-3次会议,讨论体系规划、年度任务、存在问题、技术分析和岗位考核等。

    2、全体会议:每年12月下旬,在首席科学家的主持召集下,召开一次体系内全体人员大会,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同时根据11月份的调研结果,确定下一年度的任务目标。

    3、专题会议: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各功能研究室,在研究室主任的主持和召集下,每年不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商讨产业中存在问题和该领域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策略。开会前,应将有关事项提前通报首席科学家,会后将会议相关材料上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备案。

    4、现场观摩会:功能岗位专家和试验站站长可组织体系内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不定期召开示范园或试验站的现场观摩会,会前应将有关事项及时通知首席科学家,会后将会议相关材料上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备案。

    5、资源共享制度: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属于公益性质,所有研究成果归国家所有;在体系内科研成果、品种、技术、信息实行共享公用,对体系内全体人员公开;不得以体系的研究成果或体系名义进行商业性赢利开发、宣传或做广告等。

    6、团队建设制度: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所有功能岗位专家必须建立自己的创新团队,协同全国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合作攻关,解决本研究领域中产业存在关键问题。创新团队人员数目不能少于5人;同时积极培养年轻骨干,为体系建设培育后备人员。

    7、信息传输与保密制度: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内产业信息、成果信息等实行专报制度,所有信息按要求应及时上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备案;体系内任何人员在未征得允许的情况下,不能以体系或个人名义向社会发布苹果方面产业信息,所有信息发布要上报首席科学家,经农业部同意,统一安排发布。

    8、信息专报制度:实行月报和年报制度,月报主要包括近期工作内容、产业现状和产业中存在阶段性问题以及产业信息,如病虫害信息、当地气象信息、灾害信息、物候期信息、土壤信息、生产成本信息、用药信息、果园肥水信息和科研进展信息等;年报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计划任务安排、当年工作日志和技术进展报告等。

    9、档案管理制度:对现代苹果产业技术体系的所有活动,包括会议、收集的信息、科研资料和成果要及时归档,实行档案管理,形成档案记录。

    10、承担任务制度:岗位专家应将主要精力用在本岗位上,不允许承担国外和企业等赢利性任务;不鼓励承担与本体系无关的科研项目;在承担本体系岗位职责与原来依托单位的岗位职责有冲突时,应优先完成本体系的职责。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实行请假、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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