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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再行农药专营引农药行业强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402票  浏览13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8月10日 16:03

海南13年后再行农药专营 曾在全国最早公开发文放开农药经营,迫于毒豇豆事件压力,如今重走回头路

年初的毒豇豆事件险些击溃海南的瓜菜品牌。□资料图片

  编者按 放开农药经营,提高准入门槛,这已成为农药行业的共识。此前南方农村报也曾报道,参与《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专家已向记者透露,“《农药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中取消了农药经营主体的限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个体户和企业均可参与市场竞争。”

  就在个体农药经营者看到政策曙光之时,新近出台的海南农药管理规定却与上述改革思路背道而驰:自11月1日起,海南实行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及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制度,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新规在全行业引起强烈震动,并引发业内人士的猜测:这一行政干预意味强烈的地方农药新规是否与正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有某种默契?放开农药经营的改革思路会否发生变数?

□本报记者 李晓芬

  年初发生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加速了海南农药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出台。

  7月31日,《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案)》(以下称“海南农药规定”)经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规要求:自11月1日起实施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及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制度,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农药零售经营应当从批发企业购进农药(贴有专营标识或标签),应当登记农药购买者的姓名、住址、购买农药的用途等信息。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携带农药进入本经济特区。

  这份行政干预意味强烈的规定出台后,业界一片哗然。“这将从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海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内赞同者认为,海南农药经营经历了从专营到完全放开经营,再到专营与放开经营相结合的历程,这条道路经过多年探索,值得参考。然而,质疑声似乎更加猛烈,他们认为,在毒豇豆事件压力下,新规实属当地政府的无奈之举,这只会让海南农药经营走上计划经济的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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