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牛”:机遇和挑战并存

■马放
“花牛”的成长之路
1952年,原天水地委在农业合作化试点的太京公社建成了第一个苹果山地栽培示范点;同年,与位于陕西省武功县的西北果树所合作,在原天水县廿十里铺公社花牛寨村(今麦积区花牛镇花牛村)建成第二个苹果山地栽培示范点,这就是最早的“花牛”苹果园。
1965年秋,花牛寨村果农为了表达对毛主席的敬仰,精心挑选了两箱苹果给毛主席寄去。主席品尝后大为赞赏,并在会见时任甘肃省长的邓宝珊时称赞道:“你家乡天水的苹果好吃!”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致函,代表毛主席向花牛寨村村民致谢,花牛村将感谢信勒石树碑,永志纪念。同年,花牛寨培育的红元帅首次运至香港试销,为了便于掌握试销情况,技术人员在苹果箱的右上角用铅笔标上“花牛”二字,作为记号。香港办事处将“花牛”红元帅苹果卖给英国贸易商,英商又转销给美国贸易商。几经品尝,大家赞赏,“花牛”苹果异彩初放。当时的香港报纸说:中国的西北有个“花牛国”,生产最优质的“花牛”苹果,果型、肉质、含糖量均优于美国的“蛇果”苹果,经香港市场评比,中国“花牛”苹果夺得了世界王牌称号。此后,中国正式以“花牛”作为苹果商标,批量出口。
1974年国家外贸部、林业部正式确定天水为六大苹果外销产地之一。
此后,我市苹果科技人员先后在原天水县汪川镇(今秦州区汪川镇)、伯阳镇(今麦积区伯阳镇)高坪村发现了红元帅芽变新品种,经嫁接培育,其形、色、味均优于之前的品种,分别命名“天汪1号”、“高坪1号”,这就是天水自己的新红星品种,为“花牛”苹果品质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基础作用。
1989年12月,农业部给“花牛”苹果颁发优质农产品证书,1993年在泰国曼谷“优质农产品及科技成果装备展览会”上被评为金奖,1994年10月被评为全国林业名特优新产品博览会金奖,2004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水果及技术展览会中荣获“水果状元”等四项大奖。
2006年9月,在“北京奥运推荐果品暨中华名果评选”中,天水花牛苹果栽培2号、阿斯、超首红、天汪一号四个品种被评为北京奥运推荐果品一等奖,同时荣获“中华名果”称号。
2007年10月在山东栖霞举办的全国优质苹果评选活动中,“花牛”牌苹果荣获中国苹果著名品牌奖,俄矮2号、首红、新红星、瓦里短枝等四个苹果品种荣获中国优质苹果金奖,天汪一号荣获中国苹果新优品种奖。同年,“花牛苹果”还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国苹果著名品牌”。
2007年11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花牛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天水花牛系列苹果参与评比,又获12个奖项。
被誉为“苹果圣人”的汪景彦认为,“花牛”苹果是中国最早的品牌,在世界上和美国的“蛇果”、日本的富士并称三大苹果品牌;北京农业大学教授、果树专家晁无疾认为,天水是全亚洲新红星的最大栽培区,是全国的优势产区,发展前景巨大。
半个世纪过去了,凝聚着各级领导的心血,经过一代代“花牛人”艰苦奋斗的天水“花牛”苹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品牌优势、基地优势和市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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