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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果园再传危情:补贴过低农民无奈种"毒"菜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金羊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55票  浏览48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15日 14:35

  拆除村商铺厂房年损失40多万元
  
  因为是租赁农民的土地,按照《土地承包法》中土地流转有偿原则的规定,在明确了承包农户有收租的权利的同时,就不存在给出租方预留建设用地的问题。
  
  龙潭经济发展公司的副总经理杜汉全介绍:“正因为如此,村里就没有了发展用地。而以前在果园旁边建的一些仓库、厂房、商铺也必须拆除。”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给记者的答复也证实了这点,即“对拆除原有破旧厂房、仓库及临时窝棚等实施复绿”。因此,接下来的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的工作就是拆除了果树公园周围一带各村建设的商铺、仓库、厂房等。
  
  对此,杜汉全表示:“拆除了包括我们村4万多平方米的仓库、厂房、商铺等。为此,村集体一年的损失也达到40多万元。”
  
  “应当说,现在公园周围的环境是好了,但也造成公园周围的配套不足的问题,游人来了买瓶水都困难。村集体和村民的钱也减少了。这是导致当地农民经济收入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租地补贴每人每月仅600元
  
  但是,按照海珠区政府和龙潭村签订的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每亩土地一年的租金有1500元,而且一下子租了1200亩,这些钱难道还不能补贴被拆除的仓库、商铺所造成的损失吗?
  
  对此杜汉全算了一笔账。政府租赁的土地为1200多亩,每年1500元一亩,村里的总收入为180万元。“龙潭村的人口有3000多人,每个人大约有两分地,我们计算一下,每人每个月平均可分到60元,一年也就六七百元,这里还没有计算要为超过60岁的老人支付一部分养老和医疗保险”。
  
  在龙潭村万亩果园里种菜的李老伯一家,每年出租土地的收入是750元左右,他说,“确实还不如前几年分红分得多,怎么就差了呢?”
  
  村民简阿姨告诉记者,“当时政府和我们村里签订合同时,土地的价格都是上面定下来的,没有我们说话的份。他们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想要多一些根本都不可能。但是大家还是希望政府把地租过去的,总比没人管要好。”关于农民普遍认为的出租土地的补偿费用较低,以及补偿费用是如何确定出来的等问题,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方面没有回答,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不是我们所能确定的,我们只是负责执行。
  
  为了弥补收入的缺失,简阿姨种菜种得更勤奋了,尽管她也知道浇菜的水污染严重。她说:“不种菜吃什么?反正又不是我们一家种。我听说过农业局要帮我们改种花,让我们不要种菜了。可种花要投入更多的钱,我可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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