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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解百纳之役: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血腥战争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11票  浏览188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8月17日 12:08

  一个“商标”的争议,竟把国家商标局、商评委、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等官方或非官方机构,以及十几家知名葡萄酒企业悉数搅和到了一个“火药桶”中。在这个“火药桶”中,商评委被推上被告席,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突然倒戈,张裕坚持孤军奋战,“倒张裕派”阵营的葡萄酒企业从四家增加到了十几家……
  
  引发上述所有麻烦的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解百纳”,不过现在,“解百纳”到底还能不能成为商标让众多葡萄酒企业争得面红耳赤。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这场表面上充满了口水战色彩的企业商战背后,暗藏的是竞争激烈的葡萄酒行业中,众多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和销售利润所进行的殊死搏斗。
  
  尽管这些残酷的商战在积极层面上可以被解释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后的维权行为,但不可否认的另一个事实则是,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以至于低层次竞争无法避免。
  
  一线报道“解百纳”70年身世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刨根“解百纳”
  
  等待……
  
  张裕A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在静静地等待,等待着2008年10月份司法机关做出判决。虽然目前张裕拥有“解百纳”商标的一切权利,但周洪江接受了公共关系专家的建议,奥运期间偃旗息鼓,甚至连新闻稿也不愿发了。
  
  2008年6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的一纸裁定,使整个中国葡萄酒行业顿时“剑拔弩张”。行业的领头羊——张裕,与行业内其他企业分别站在了对阵的两边。
  
  引起紧张局势的导火索是商评委的裁定:张裕集团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权利。对阵的另一方立即做出反应,2008年6月27日,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共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解百纳”商标。
  
  “解百纳”,不十分起眼的三个汉字组合在一起,却成为了整个行业大腕奋力争夺的宝贵财产。“解百纳”70年身世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揭开“解百纳”的身世之谜
  
  在张裕的对垒方看来,“解百纳”就是葡萄品种的名称。
  
  四家“反张裕派”企业提出的理由是,自1892年创立以来,张裕在烟台的葡萄园经过多年嫁接,培育出一个后来被国际上认可的由中国人培育的酿酒葡萄品种——蛇龙珠,张裕以蛇龙珠作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这就是后来的“解百纳”。
  
  上述企业提供的一段历史故事是这样的:1931年张裕遭遇一场大火,烧毁大半厂房,因此向当时的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贷款,时任烟台支行行长徐望之因此出任张裕总经理。
  
  当时,徐望之请来一帮文人墨客,聚首烟台国际俱乐部为张裕从国外引进的各种葡萄品种研究定名,雷司令、铁将军以及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都是当时在这种氛围下,由张裕命名的。
  
  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的法文名称中都带有前缀“Cabernet”,而徐望之以及其朋友大多说方言,因此将“三珠”的前缀“Cabernet”翻译为“解百纳”。
  
  但是张裕方面提供的史料则称,当时并没有将这三种葡萄统一命名为“解百纳”,而是将张裕利用改良过的蛇龙珠为主要原料,配以赤霞珠、品丽珠酿造出的一种全新口味的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用此名称,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张裕总经理徐望之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携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中得到的灵感。
  
  张裕方面提出,1936年9月15日,张裕公司为“解百纳”申请注册商标。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此外,张裕能够提供的证据还有,在1939年的《酿造杂志》(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一日出版)第二期第18页“张裕葡萄酒之分析与各国葡萄酒之比较”一文中,张裕公司生产的干红葡萄酒就有“解百纳”这个品牌
  
  自解放后至今,张裕曾进行四次商标注册。
  
  1959年,张裕“解百纳”商标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并准予备案使用。新商标法颁布后,1985年和1992年张裕公司又两次将“解百纳”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但仅获准备案,并没有正式注册。张裕的解释是,当时申请的商标含有英文字母,不符合当时《商标法》的规定。
  
  其间,张裕“解百纳”获得不少国内外的奖项,品牌渐渐被人所承认。1987年,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干红荣获金奖。1988年,张裕“解百纳”获“山东省优质产品”称号。2001年,张裕“解百纳”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优质葡萄酒著名品牌”称号。
  
  2002年5月,张裕终于获准注册商标。同年,威龙等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有关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引发“解百纳”商标知识产权争议,从而进入到商标复审阶段。
  
  2008年5月,商评委发出商标复审裁决决定书,裁定“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张裕引用的另一个事实是,新中国成立后,张裕实际担负了全国葡萄酒培训基地的重任。1956年,经当时的国家轻工部指示,张裕公司负责承办葡萄酒酿酒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国家培养葡萄酒专业人才,并将张裕作为教学基地。
  
  根据张裕提供的材料,当时为了便于讲课和现场教学,教员和技术工人们在车间现场将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酿造的原酒统称为生产“解百纳”的原酒。
  
  当时葡萄酒酿酒大学的学员,后来大多成为葡萄酒行业的骨干,更有一批人著书立说,著作中不乏将“解百纳”解释为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的总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法汉词典》字母为C的项目下,对Cabernet的解释为:法国西南部栽培的一种葡萄品种;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3年版《英汉食品工业词汇》对Cabernet的解释为:解百纳红葡萄(酿酒葡萄品种)。除此之外,还有大量专业书籍将“解百纳”认作是葡萄品种。
  
  从此,社会上便有了“解百纳”是一类葡萄品种的理解,从上世纪80年代,一些专业书刊也将赤霞珠称为“解百纳”,将品丽珠称为解百难,后来关于“解百纳”的种种说法更是多种多样。张裕方面认为,这是导致难辨是非的“解百纳”商标之争的原因之一。
  
  不过,关于“解百纳”到底是不是葡萄品种名称的争端,近日又出现戏剧性变化。原本是“挺裕派”的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开始倒戈。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分会7月24日召开的一次常务理事单位会议上,农学会葡萄分会秘书长田淑芬表示,征集葡萄育种专家观点后认为,“解百纳”是法文音译,是业内对赤霞珠、蛇龙珠、品丽珠三个葡萄品种的一种俗称。
  
  而此前,张裕方面提供的证据显示,早在2002年10月9日,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曾出函证明,“解百纳”不是正式葡萄品种名称,在正式品种名录上也从未出现过。
  
  纠纷为何现在起?
  
  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国人开始逐渐认识并接受葡萄酒。当时葡萄酒行业缺乏标准与规范,绝大多数人并不知“解百纳”为何物。到90年代末期,葡萄酒市场逐渐兴起,其中张裕“解百纳”成为国产红酒的代表产品,流行一时。与此同时,国内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厂的生产线上几乎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解百纳”葡萄酒。在这个红酒行业的草莽时期,张裕并没有特别重视“解百纳”的商标属性,甚至还提出“解百纳”为葡萄酒的一个种类。
  
  一位葡萄酒行业的人士认为,张裕对于当时其他葡萄酒企业跟进生产“解百纳”葡萄酒心知肚明,“只不过当时出于经营的角度,为了扩大这个品牌的影响力,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上述业内人士坦言,正是张裕一个时期内对“解百纳”商标的淡漠,在行业内渐渐形成了“解百纳”乃一葡萄酒品类的认识。但法律界也有人为张裕喊冤:在上个世纪,《民法》通则出台之前,企业根本不是法人,企业也没有对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张裕对其他企业的放任情有可原。
  
  正是因为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厂商向“解百纳”市场的挺进,“解百纳”在葡萄酒市场上渐成气候,终于使张裕在2001年5月提出“解百纳”商标的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告,由于在法定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于2002年4月予以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748888号,指定保护商品包括葡萄酒、白兰地、烧酒等,专用期限至2012年4月。
  
  有意思的是,虽然在法定异议期内无人对“解百纳”提出异议,但在商标刚刚被核准后的两个月,即2002年6月,威龙联合国内其他葡萄酒厂商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同时递交了证明材料,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在“解百纳”商标核准后仅仅3个月,也就是2002年7月,国家商标局作出《关于撤销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决定》,理由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因此,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张裕自然不服此决定,由此进入行政复议阶段。也正是在行政复议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风闻“解百纳”而涌入这个市场,期望分得一杯羹。
  
  在大量企业跟风生产“解百纳”葡萄酒的最初几年,张裕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至少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纠正,再加上对“解百纳”概念的种种混乱解释,张裕和其他葡萄酒厂商孰是孰非,成了一个不容易断的案子。这或许也是商标委6年后才做出裁定的原因之一。
  
  整整6年光阴逝去,直到2008年6月20日,商评委才作出了关于“解百纳”商标复审裁决:张裕注册的“解百纳”商标维持注册,并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同时,驳回长城等四家企业针对“解百纳”商标提出的撤销申请。
  
  双方的底线在哪里?
  
  商评委6年时间做出的裁定,将葡萄酒行业长期以来的暗战公开化。
  
  除张裕外,国内葡萄酒行业巨头悉数登场,联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评委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除此之外,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12家葡萄酒企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表“7·16宣言”,核心就是共同抵制张裕对公共资源“解百纳”的垄断。
  
  “张裕这是想置我们于死地。”吉林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认为,“解百纳”成为张裕的商标,意味着30多家国内葡萄酒厂商过去几年一直在侵权,现有库存印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不能再销售。
  
  葡萄酒行业盛传,张裕正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侵权葡萄酒厂商的产品进行清理、下架。这使得张裕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激化。
  
  张裕总经理周洪江自认为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张裕在6月20日拿到裁决书之后,便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了沟通,“我们希望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商讨,协商出一个平稳过渡的解决办法。”
  
  但是,这个提议没有得到任何企业的回应。相反,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4家企业,却间接向张裕“宣战”——对商评委做出的裁定联合起诉。紧接着,7月16日,12家葡萄酒企业联合声明“讨伐张裕”。
  
  在此境况下,周洪江提出的统战策略是,认可“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的企业,张裕将与之沟通,并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不认可而且还促使“解百纳”商标案继续升级的企业,张裕将诉诸于法律,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压抑了6年的积怨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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