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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榴莲不可与酒一起食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大洋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494票  浏览7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17日 11:34

  榴莲在泰国最负有盛名,被誉为“水果之王”。它的气味浓烈、爱之者赞其香,厌之者怨其臭。榴莲有金枕、甲仑、和青尼等品种,以金枕品质最好,也最名贵,因其多肉、口感柔软、绵长且状如枕头而得名。榴莲的果肉含火气,稍吃过量会流鼻血,避免上火的办法是吃山竹,因为山竹可以清热去火。

榴莲食用禁忌:

  1、榴莲不可与酒一起食用:因为酒与榴莲皆属热燥之物,如糖尿病患者两者同吃,会导致血管阻塞,严重的会有爆血管、中风情况出现,不宜食用。

  2、热气体质、喉痛咳嗽、患感冒、阴虚体质、气管敏感者吃榴莲会令病情恶化,对身体无益,不宜食用。

  3、中医认为:榴莲性质温热,若吃得太多,会令燥火上升,及出现湿毒的症状。想缓解不适,就要饮海带绿豆汤或夏枯草汤。

  4、榴莲含有的热量及糖分较高,因此肥胖人士宜少食。

  5、榴莲含有较高钾质,故肾病及心脏病人,宜少食。

  6、榴莲一次不宜多吃,若闻到已熟的榴莲带有酒精味,则表示已变质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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