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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艺术苹果”销售市场看好 “一个苹果能卖10块”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榆林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65票  浏览20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2月04日 14:08

  

游客在米脂县一苹果采摘苹果。(资料照片)

  “一个苹果可以卖到10块钱!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11月20日,米脂县高西沟的一位果农高兴地说。
  
  眼下正是苹果销售的季节,米脂县作为陕西优质苹果产业基地县,“艺术苹果”的销售蒸蒸日上。印有“圣诞快乐”、“我爱你”、“福”、“喜”等图案的一个个“艺术苹果”芳香馥郁,引得人们啧啧称奇。
  
  米脂县各级政府和涉农部门为提高苹果的市场价值,无偿为果农推荐了套袋、贴字、科学管理等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平台,苹果由单纯的食用价值提升为食用和艺术观赏价值,大大提升了种植效益。
  
  米脂县地处黄土高原腹地,黄土层深厚,气候温和,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具备优质苹果生产的全部生态指标,是全国最佳苹果适生区。2012年,经省上的果树专家、气象专家多方考核论证,该县被省果业管理局认定为陕西省优质苹果产业基地县。事实也证明,该县的山地苹果着色鲜艳、外形美观、肉质细脆、可溶性固体物含量高、风味佳、耐储运,优势十分明显。
  
  “十二五”以来,米脂县委、县政府把发展苹果产业作为促进“三农”发展的重点产业、主要抓手,精心培育,大力扶持,推动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明显提高,效益逐年提升。到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栽植苹果10.4万亩,产量达5万吨,产值达到1亿元。建成了石沟镇党塔村、树山村、常渠村、马家沟村,杨家沟镇李家寺村、后马家园子村,桃镇镇牛沟村,李站便民服务中心炭窑峁村、薛坪村、付家沟村,高渠便民服务中心高硷等村1.5万亩山地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并提出了把发展苹果产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米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心工作,确定从今秋到明年春天要新栽山地标准化苹果2.5万亩,截至目前已经完成近1.2万亩。该县的目标是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山地标准化果园面积达到15万亩。
  
  一开始,有些群众觉得发展果园是“瞎折腾”,认为抚育果园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用工多的产业,是一项费力、费时、见效慢的工作,不如外出打工挣几个钱来得快;也有的农民举家外出打工,宁愿土地撂荒,也不把土地拿出来给别人流转。
  
  为了将群众根深蒂固的“种粮为防灾”“养猪为过年”的观念转变过来,不在“抓粮还是抓果”“务工还是务农”的问题上兜圈子,米脂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耐心给农民算细账:一亩地能栽植苹果树33株,一株最少能生产优质苹果120斤,一亩就能生产优质苹果4000斤。如果按市场价一斤2元算,一亩苹果就是8000元的收入;如果一斤按套袋优质苹果6元算,一亩苹果就是2.4万元的收入;如果按套袋贴字、销售精品包装苹果算,一箱苹果100元,而一箱装9颗苹果,除去包装箱费用,一个苹果就差不多卖到10元。
  
  可以说苹果产业在整个农业种植产业中,是收益最高的产业。而每新建一亩标准化果园,算上购置苗木、有机肥、磷肥、地膜等费用,加上人工挖坑、浇水、覆膜等工资支出,总共需要999.25元,而政府每亩就配套补贴500元,自己投入不到500元。农民认识到,这是水利、扶贫部门打“底子”,农业、林业部门植“被子”,农民赚“票子”的好事。
  
  各级政府都采取措施,支持米脂发展苹果产业。省果业管理局给该县发展苹果产业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市农业局配套发展苹果产业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吕梁山特困地区扶持苹果产业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县政府积极出台了奖励办法,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经营年限在15年以上,且地块选择好、栽植规范、生产管理到位、成活率在85%以上的栽植大户,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该县规定,对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的示范园,按面积大小分别奖励1至5万元,1000亩以上的奖励10万元。并在项目申报上,优先立项,逐步解决示范园水、电、路、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局、果桑办等单位达成技术支持,通过肥水管理、地膜覆盖、合理间作、科学修剪等措施,加速树体养成,力争帮助农民实现“一年栽植保成活、二年抹光扶中杆、三年促长拉水平,四年刻切促成花,五年疏花结好果”,确保“建一园、成一园、见效一园、带动一片”。(通讯员姬晓玲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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