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膜将实施新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原定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延期至2010年9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对各类保鲜膜的使用、材质、规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了PE保鲜膜外,PVC、PVDC食品用保鲜膜首次被列入国标范围。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县城好又多以及台州华联超市,发现货架上售卖的保鲜膜几乎都为PE膜,并标有“食品用”字样,且均标明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基本信息,而“PE材料”、“无毒”、“适用冰箱和微波炉”以及耐冷耐热范围等字样在外包装上也均有体现。
正在商场买东西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说:“我们家的保鲜膜只是用来包装食物,选购时大多只看价格和规格,对于保鲜膜的材质、种类、用途都没有什么了解。不过,能上市销售的保鲜膜应该都是安全的吧。”另一位在选购保鲜膜的金女士说,除了用保鲜膜保鲜水果、密封剩菜以及盛放肉制品、鱼类外,她有时还会将剩菜、剩饭封上保鲜膜再放进微波炉里加热。当记者告之保鲜膜有几种材质以及用途后,金女士表示,以后在选购保鲜膜时,一定会注意看说明。
据悉,目前市场上的保鲜膜绝大部分和常用的塑料袋一样,都是以乙烯母料为原材料。根据乙烯母料的不同种类,保鲜膜可分为PE(聚乙烯)、PVC(聚氯乙烯)和PVDC(聚偏二氯乙烯)三类。PE和PVDC这两种材料的保鲜膜对人体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而PVC保鲜膜含有致癌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因此新标准规定,PVC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等使用警示语。同时,如保鲜膜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的,应标有“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