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果树优良单株评选工作的通知
桂果技字〔2011〕6号
各市水果办(局、站):
为了进一步推进“优果工程”升级行动,加快果树良种化建设的进程,我站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果树优良单株评选工作。目的是通过评选,进一步挖掘和筛选出适宜广西各地生长和生产的果树优良单株,为我区水果品种结构调整提供优质的种质资源,尽快提高我区水果生产的良种覆盖率及商品率,打造广西水果品牌,增强我区果品的市场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品种
我区目前主栽的多年生果树优良品种单株或引进、筛选和培育具有稳定优良遗传性状的单株。2011年重点开展适宜加工、早熟以及迟熟或特优的柑橙柚、荔枝、龙眼、芒果、葡萄、南方梨、桃、青梅、杨梅、李、柿、火龙果等大宗或时令特色果树优良单株的评选。
二、组织形式及评选办法
(一)由区水果总站组织有关果树专家成立广西果树优良单株评审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主持优良单株评选工作。
(二)委托广西热带作物研究所、广西农科院园艺所和广西柑桔研究所负责对所评优良单株果实进行物理、化学上分析、单株保存和研究利用。
(三)日常工作由我站良种繁育科负责。各级水果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参照全国同类果树优良单株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原则上,初选和复选采取集中开会进行评选,决选单株则组织评选小组到产地进行评选。
三、送样要求
(一)外包装:采用5公斤装瓦楞纸水果专用箱包装,并用封口胶封口。外箱要附《广西果树优良单株送样表》一份,送样表见附表1。
(二)内包装:采用套果袋单果或单穗包装。参评样品不能进行洗果、打蜡、催熟等采后商品化处理。
(三)样品数量
每个样品要求10公斤以上。
(四)评选时间及地点
评选时间:2011年3月至12月,具体时间根据参评样品的成熟期而定,送样单位或个人需在评选前20天向我站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和材料(包括:①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三份,可随参评样品一起送来,申请报告复印件需在评选前20天传真至良繁科;②参评单株的文字数据、图片材料等)。逾期的原则上不受理。
评选地点为自治区水果总站或单株原产地。
四、评选费用
送样样品以及路费由送样单位负责,评选费用由我站负责。
对通过决选的优良单株颁发广西果树优良单株证书。
对积极挖掘、筛选送评新品种,并通过决选的优良单株的送评单位、水果种植户、水果技术干部给予表彰。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凡需报送的材料要求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原件可随参评样品一起送来。
(二)需提前20天将报送的文字数据材料用电子邮件发到myl@gxny.gov.cn。并且要求报送的文字数据材料统一使用MicrosoftWord和MicrosoftExcel系统编辑。
六、其它事项
(一)各市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水果办(局、站、中心)。
(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3月中前落实今年果树优良单株评选工作计划,并报我站良繁科。
负责人:覃如日联系人:马玉玲联系电话:0771-2182929,13977188769。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