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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水蜜桃故乡之争 胡志强称产地在梨山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联合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97票  浏览25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29日 12:14
  台中市农业局昨北上营销水蜜桃,替梨山水蜜桃“正名”,表示民众现在跑去拉拉山买的水蜜桃,几乎百分之八十都来自台中梨山批发,“拉拉山只能算是梨山水蜜桃的驿站。”
  
  提到水蜜桃的故乡,许多民众第一个联想的是拉拉山。台中市长胡志强日前公开表示,很多人不知道,其实水蜜桃的故乡在梨山;他还帮梨山出产的水蜜桃,命名为梨山蜜桃,盼县市合并后,打出台中“梨山蜜桃”口碑。
  
  不过民众常把水蜜桃和拉拉山画上等号,长久以来,拉拉山等同水蜜桃品牌保证。不少游客也大老远跑到拉拉山去买水蜜桃,甚至指名要买拉拉山水蜜桃;昨天台中市农业局官员说,拉拉山的水蜜桃产量很少,现在民众买的,都是从梨山批发。
  
  台中农业局运销加工科技士廖丽华说,其实拉拉山水蜜桃产季,七月中旬就结束了;但为了持续供应游客,不少中盘商都会跑来梨山批发,带回拉拉山贩卖。
  
  她指出,梨山水蜜桃过水到拉拉山后,价格也翻涨,从一盒四百元涨到六百至八百元,比梨山当地贵了五成、甚至一倍。
  
  台中市农业局长蔡精强补充,梨山海拔一千五百公尺,日夜温差大,非常适合种植水蜜桃,年产量高达七万四千公吨,七、八月正是盛产期,现在市面上的水蜜桃,百分之九十都是来自梨山。
  
  对于台中市农业局的说法,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指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若产地标示跟实际产地不符,就涉及广告不实,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请求损害赔偿;农政单位应教消费者如何辨识两种产地水蜜桃的差别。
  
  “农粮署”主任秘书苏茂祥响应,会跟相关辅导单位讨论,也呼吁农民或批发商诚实标示产地,因为不管是散装、盒装,若标示不符合销售规定,恐触及食品卫法管理法,可罚三到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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